转自律媒文化,原文发布于今年1月:
1月,网易“猫头鹰视频”发布一条信息,#河南一街道强制要求商户捐款#1月12日,河南焦作一女子发视频称清化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上门征收拥军款,要求捐款100元。女子表示,“自己开店七八年了,每年都要缴纳,这边的店几乎都缴了。街道工作人员说要交100,自己嫌多不愿意缴,对方随即要求自己交了50元,还说周围的商户都得缴。”
为此,笔者1月13日在新浪微博话题#河南一街道强制要求商户捐款#评论称,强行摊派说的清新脱俗,最后钱去了哪里?总的有个账单吧!
没想到,就是这条微博引起各方人员出动,吓得我连续几天瑟瑟发抖……
首先,笔者的手机被河南焦作、新乡等地号码一阵招呼,轰炸了半天。本以为平静了,没想到对方在第二天晚上还打,让我纳闷的是他们从哪里知道了我的手机号码呢?
笔者还在微博私信看到有自称为律师的网友声称自己是“河南金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你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转发河南焦作一街道要求商户捐款视频,给当事人工作生活造成了巨大影响。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你的行为已构成对委托人权利的侵犯。现郑重要求你将案涉视频立即删除,否则将依法追究你的侵权责任。
笔者不明就里,我对新闻事件点评两句,配图仅为一张视频截图,压根没提及任何一个人的姓名,更没发视频,何来侵权呢?
随后,笔者还收到其他网友给我发来的截图信息,表示也收到此类删帖要求。图片中表示目前首发内容因侵权报道已删除。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转载互联网新闻信息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细腻服务许可,你未取得该资质,应立即对该条信息进行下架删除,否则我办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你的账号采取禁言、停更、封号等处罚措施。最后还留下了办公室执法证号。恕我眼拙,我居然把执法证号看成了手机号码,罪过罪过。
就问你,怕不怕,删不删?
更可笑的是,有网友居然还真收到了律师函,该律师函要求将案涉视频立即在网上删除,彻底消除给委托人带来的所有负面影响。
更让人想不通,该律师又是如何知道网友的手机号了呢?
后来,该网友告诉我说,经过与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交涉,撤销律师函,律师还给他发短息称,在沟通中言语不当表示抱歉。让人想不通,律师函居然说撤就撤了。这么正式的函件怎么当儿戏一样了呢?
殊不知,还有更吃惊的事情发生,1月16日,有微博大V通过微信加我好友,问我能不能删除信息,表示他们的做法简单粗暴,也确实不对,应该向我道歉。
我婉拒了他的要求。
他告诉我没关系,也不希望给我添麻烦。目前媒体官方的原帖都已经删除了,因为相关部门介入了,主要是涉军这个有点敏感。同时还给我发布了两篇文章,一篇是国防部发布,一篇是自媒体号发布严惩网上涉军违法违规的自媒体害群之马!
我当时就懵了,这是怎么能和国防部的网络涉军生态沾边了呢?吓得我确实瑟瑟发抖。
随即而来的操作,更让我看不懂了。1月15日我在微博的一条贴文下,清一色的IP地址为河南的网友留下了一片评论“张嘴就来,博流量就造谣,有没有点公德心”、“能不能不造谣”、“不要蓄意引导舆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遵纪守法”、“不信谣,不传谣”、“请停止侵权”……
我确实想不通,这就是传说中的水军吗?
就这么一个简单的“拥军款”问题。如果是自愿行为,为何非要上门催缴?既然有媒体报道了,有关部门调查清楚,发一个通报告诉大家这笔钱怎么花,花到哪里,这样不就完结了嘛。何必搞这么大的动静呢?
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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